第八十六章 《犯罪心理》

圆游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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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闵学提出的理论下,众人通过观看该路段监控,计算排查,虽然工作量依然不小,但与之前相比,已经相差不可以道里计。

    很快,一辆黑色的越野车浮出水面。

    在其他车平均三十秒左右时间通过的情况下,这辆黑色越野车却足足用了一分多钟,说明其在中途必定出现过什么状况。

    通过牌照查明,此越野车车主为郑新立,进一步排查该人背景,发现此人有案底,而且刚出狱不足两年。

    这一发现让所有人振奋不已,当然不是说有案底就一定会重新犯罪,但这类人群的再犯可能性确实很高。

    据不完全统计,重大刑事案件中刑满释放后重新犯罪的情况占到一半以上。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不做学术研究,就不一一探讨了。

    在做调查时,闵学他们还发现了一个奇怪的情况,这个郑新立在城南有一套房子,却在城北又租了一间,不知作何用途。

    而且据房东讲,这两天郑新立正在和他商量退房事宜。

    从当前情况来看,郑新立的嫌疑确实又进一步扩大,但是还没有确凿证据能将其和该案联系到一起。

    “申请搜查令吧,这出租房一定有问题,”陆千柏一拍桌子说道。

    闵学深以为然。

    现场勘查出奇的顺利,在该出租房地面发现了被清洗的血液痕迹,并且在卫生间发现了少量皮肤组织。

    该发现虽然让案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却在所有人心头蒙上了一层阴影,看来庄兰兰凶多吉少了。

    勘察仍旧继续着,闵学也帮不上什么忙,随意四处打量着。

    忽的,闵学拍了拍一旁站立的陆千柏,示意她看窗外。

    楼下看热闹的人群中,一个寸头黑棉服中年男子混在其中观察着,看到楼道门口有警察守门,神情有些紧张。

    赫然是郑新立!

    和数据库中的照片区别不大,所以闵学一眼将其认出。

    对于罪犯来说,犯罪现场是最危险的地方,很多人犯案后第一时间的反应是逃离,跑的越远越好。

    但也有一部分罪犯,在犯罪后,会返回现场,理由多方面,可能是为了查漏补缺毁灭罪证,也可能是为了看有没有被发现,或者单纯是为了获得紧张刺激的快感。

    不管怎样,既然郑新立出现了,现在正是抓捕的大好时机!

    下去的人多了的话,怕打草惊蛇,所以闵学和陆千柏二人悄然下楼,围了上去。

    百步,五十步,十步...

    闵学看到与自己进度差不多的陆千柏从另一个方向围了上来,闵学略微屈膝,准备先将人扑倒,以防郑新立有凶器伤到周围群众。

    却见陆千柏双手一推,直接将挡在前面的一个大汉推的趔趄一旁,而她本人则一个跨越一把扭住了郑新立的胳膊向后反转去!

    整个过程用时不到五秒,等郑新立注意力从前方出租房转移到身边时,已经被陆千柏按倒在地了!

    “......”,闵学默默收回了刚伸出的腿,觉得有陆千柏在场时,他只要安静的做个美男子就好了...

    说起来,虽然闵学上次是在案子中动过一次手,但陆千柏来得晚没看到啊,她总觉得那三个劫匪被说服的可能性比较大。

    不得不说,闵学的“机智”还真是深入人心啊...

    在大量证据面前,郑新立交代的很痛快,然而并没有给人惊喜,因为庄兰兰还是没救回来。

    据郑新立所讲,他出狱后在开店做生意,但是生意难做,很快亏空,他就想起了在KTV几次碰到的庄兰兰,觉得这种地方工作的女人,手头应该有钱。

    于是专门选择了一个监控死角路段,诱骗庄兰兰上了车。

    在出租屋,郑新立好不容易逼问出庄兰兰的银行卡密码,结果去取钱的时候发现,卡上只有几百块钱存款!

    郑新立恼羞成怒,将庄兰兰杀害后抛尸大海。

    现实不同于电视剧,总可以在最后一分钟上演绝地大反转,案子虽破了,结局却并不总会令人开心。

    所以刑警要学会自我调节,不然迟早出心理问题。

    没有什么庆功宴,都是日常工作,而且也确实没脸庆功,毕竟人都没救回来,破案后各回各家。

    闵学双手枕头,躺在床上,音响中放着钢琴曲,脑袋放空,尽量什么都不去想。

    音乐确实可以抚慰人的心灵,但并不是总有用。

    此刻,闵学脑海中仍旧不受控制的在思考,人究竟是出于什么心理去犯罪?

    贪婪?为生活所迫?紧张刺激?

    这可能是一个亘古难题,答案多种多样,不一而足。

    自从写了两本犯罪类型小说后,闵学就对犯罪心理学有了足够的兴趣,闲暇时利用碎片时间,也看过数本专业书籍。

    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

    “不怕同桌是学霸,就怕学霸过暑假!”

    这话也侧面说明了,如果一个学霸肯花时间扑在一件事情上,效果是惊人的。

    虽然没有经过系统学习,但闵学的犯罪心理学基础知识储备,已经可以比拟专业毕业生。

    闵学有想写一本犯罪心理学分析的冲动,但现阶段他的段位远远不够,著书立说,从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闵学决定继续从小说入手,思路已经有了,以犯罪心理为纲,就根据亲身经历的真实案例改编,涉案地名人名均用化名,来写一部刑事侦缉小说。

    正在侦办的案件涉及机密当然不能写,但已经侦破的案件显然不受此制约。

    叫什么名字好呢?

    闵学想了想,既然决定以犯罪心理为主线贯穿全文,那么就叫《犯罪心理》好了。

    简单明了,直抒胸臆!

    似乎和上本书《心理罪》有些雷同?

    闵学没太在意,毕竟这才是闵学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本刑侦小说。

    而且想多了也没用,打开word就是干!

    闵学开始梳理大纲,这并非一日之功,而且现阶段他亲历的案件也没几个,所以这本书离完成可能还要很久很久。

    当然,可以学习《白夜追凶》,不着急,咱分部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