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番外-医生结局1

路人小透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飘天文学 www.piaotian1.com,最快更新真英雄以貌娶人[综]最新章节!

    订阅率不够  第二十一章

    “你这幅样子, 看着也不赖啊。”

    “是啊, 还不错。不过是谁给我包扎的,用这么金光闪闪的布料,是想要让我也发光吗?”

    这是一年之后, 埃迪和吉尔伽美什进行的第一次对话。

    吉尔伽美什的外表没有变化, 略有改变的, 应当是外表之下的气质。

    还是一如既往地傲慢,但经历了一年殚精竭虑的勤政,他到底是沉稳了不少, 收敛了昔日肆意妄为的率性。

    也就是说, 如今的他更像是一位真正的贤王了。

    此时, 贤王便是在光明正大地打量埃迪, 同时,用微挑的眉表达出了“你对本王的审美有意见么”的意思。

    “意见大着呢,我还是喜欢黑色,跟我一样低调朴素。”埃迪说着说着,自己就笑了出来,“算啦!看在劳烦王亲自动手的份上, 我心怀感激地接受了。”

    吉尔伽美什:“哼。”

    交谈之间,埃迪似是想要和挚友碰一次拳。然而, 吉尔伽美什却抬手, 从他的手臂下穿过, 直接扶住了他的肩膀。

    “不要逞能了, 蠢货。”王低声说, 面上却没有显露出丝毫担忧或是同情之色。

    除却他本身就不能露出这些愚蠢的表情外,吉尔伽美什无比清楚,任何怜悯,都是对这个男人的侮辱。

    不需要多言,用这样的方式来支持就足够了。就像,一开始他们的那场比试过后。

    埃迪也是像这样将他扶起。

    “……”

    埃迪先是微愣,但明白过来吉尔伽美什的用意后,唇边的笑意更盛,自然也不客气地领了他的情,把全身大半的重量都压在了他那边。

    “谢啦。”

    他的眼帘微垂了一点,明明是这么简单细微的一个动作,却像是压了千斤重物般的沉重,强行要让他合眼。

    最后还是抬起来了。这是肯定的。

    “真不习惯啊,走个路都轻飘飘的,生怕自己下一秒就倒在地上睡过去……”

    “废话!”吉尔伽美什几乎是托着他一步一步往前走,脸色终于黑了下来,没好气地道:“身上还有那么大一个窟窿,你还能醒过来就已经不错了。”

    埃迪道:“醒肯定能醒过来,不是跟你们说过吗,我是不会死的呀。只是……没什么,反正就是这样。”

    后面的话他没说出来,但吉尔伽美什早就明白了。

    两人一时陷入了沉默。

    姗姗来迟的“雨”就在刚才停了。

    他们从城外需要灌溉的田野回来,旁经干涸了一年终于重新流淌起来的小河,便一步步地向城内走去。

    还没进城,就听到从城内爆发而起的欢呼声,轻快雀跃的音乐也在奏响,比埃迪曾经亲历过的春祭当场还要热闹。

    两人没有直接进去,而是先登上城墙,从高处往里面眺望。

    果真是这样啊。

    冰水化作的雨湿润了皲裂的土地,其间似乎还蕴含着磅礴生机,让嫩绿的细芽从缝隙中钻出。

    人们早已用各种器皿接满了雨水,所有能看到的面庞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那雨水同样洗去了压在头顶一年之久的阴翳,让一切焕然一新。

    “……不错。”

    埃迪看着前方,笑着道:“不愧是你的乌鲁克啊。”

    “所以当时才告诉你,不要小看我,也不要小看这里的人。”吉尔伽美什随口道,目光却近乎赤/裸地停顿在某一处,未能被目光向前的当事人察觉。

    一年的时间,对乌鲁克的人们来说,是相当漫长的。对吉尔伽美什而言,也是一样。

    可到了沉睡的男人这里,几乎不能改变什么。

    他的伤势需要相当长的时间痊愈,这样的程度,粗略算来,至少也要花费十数年之久吧。

    然而,还远远没有到时间,他就强行让自己从休眠中醒来。为的是什么,已经不需要赘述了。

    如今的结果是,男人被烧融的肺腑仍旧没有恢复——即使在用一层布将骇人的伤处盖住后,他还能像常人一样说话,表面似乎并没有大碍。

    吉尔伽美什是最清楚埃迪现在情况的人。

    吉尔伽美什也是最清楚埃迪在强撑什么的人。

    而此时,王的赤眸映出男人的侧脸,眼底深处浮现出的悸动却激烈而灼热,就像是要将他紧锁在其中。

    埃迪沉睡的模样,这几百个日夜就看了几百遍,可以说是彻彻底底地记在了心里。

    吉尔伽美什的想法始终都没有改变,他认为这么安静的埃迪虽然难得一见,但太平静,失去了最吸引他的那股生机。

    如今的这个埃迪好了那么一点,又变成了另一种风情。

    因为要和继续沉眠的本能抗争,他几乎耗尽了所有的精力,整个人都显得疲惫不堪。

    不仅如此,还有重到难以想象的伤势影响,往日总是热情洋溢、没有一分一秒黯淡过的男人就算是稍稍动一下,也连带出了缠绵之意。

    若只看表面,他也消瘦了很多。

    本就很白的皮肤更显得苍白,银发在这一年内长了不少,已从原来过肩一点的位置快到腰部。乌鲁克人民的欢笑让他的眼神也略显柔和,里面掠起的更多的是满意。

    不。

    不,不,不……

    想要说的是,此时的男人最吸引人的地方根本不是遭受重创后不得不显露出的弱势,而是——

    除了他的心,他的意志,包括身体在内的所有外在因素都如同压在背脊之上的沉重之物,要将他压垮,要抑制住他前进的脚步。

    然而,就是那颗心。就是那不畏惧任何事物的灵魂。

    连“自己”都不愿屈服,埃迪……就是这样顽固的男人啊!

    如何让人能够移开眼。

    如何让人不去正视自己内心真正的欲望,从而发现。

    想要得到他——这样的事实。

    ……

    只在这里看了一会儿,埃迪就主动拉下了吉尔伽美什的手臂:“好了,力气回来了一点,我自己可以走了。”

    “先去里面转转,他们应该不会把我忘了吧。虽说现在喝不了酒,但享受一下气氛,凑凑热闹还是——”

    “埃迪。”

    埃迪刚走出两步,就听到挚友不知为何低沉下来的声音。

    “怎么了?”

    他这时还没察觉出哪里不对,直到转身之后,才从最先传到脑中的一丝痛感感受到了一样。

    就在转身的那一刹那,吉尔伽美什把他按在了墙上。

    自伤处那里传来的钻心之痛成为了次要,埃迪的瞳孔顿时紧缩。

    金发的王像是故意用牙齿咬破了他的嘴唇。

    在血丝流出后,又用齿尖,粗暴地侵蚀着残留淡淡血腥气息的冰冷的唇。

    “留下来吧,埃迪。”

    “以我最爱之人的身份,留在本王的身边。”

    “他不是外乡人,他是来自异世,无所归依的流浪者。”

    “王啊,切莫让他留下。”

    “我得到了来自于尊贵神明的启示的声音。这个男人不能在任何地方停留,如若让他长久逗留,就会为乌鲁克带来灾祸。”

    那时候的王确实还未产生要让这个人长期留在乌鲁克的想法,但是,即使如此,在听到祭司的劝说之后,他仍是相当地不屑一顾。

    “如果这家伙真会威胁到乌鲁克,不用你说,本王会在第一时间毫不留情地把他斩除。如果这家伙能成为本王认可的客人,无论什么灾祸,都跟本王就是‘想要把他留下’没有任何的冲突。”

    多狂傲自大啊,但这就是乌鲁克之王,吉尔伽美什的性子。

    他压根就没把祭司着重点出的“神的启示”放在心上,接着就不由分说地把祭司赶走了。

    之后的时间,大抵有半个多月,被王带回来的男人都在王宫的地牢中熟睡。

    吉尔伽美什从来没去看他,就像完全把他忘了一样,恩奇都倒是去过几次,埃迪身上的伤势自动痊愈的异常也就是恩奇都回来讲述的。

    总而言之,从埃迪被带到乌鲁克,到他终于醒过来,神清气爽地和吉尔伽美什打了一架,最后打赢了——在这一过程中,也没听说有什么“灾祸”出现。

    不但没有,对祭司而言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还成真了。

    任性的王这一次又用拳头得到了一个挚友。

    刚打起来的时候还剑拔弩张,打的过程中也是血液飞溅,目光凶狠,可等到决斗告一段落,这两个男人就开始勾肩搭背了。

    祭司大人感到很痛心。

    可她又拿王毫无办法。况且,连恩奇都都默许了,还亲自参与了进去——那就更没有办法了。

    于是,只好破罐子破摔。

    在这个时代,将王的功绩、有传奇色彩的事迹稍作修饰或者加工宣扬出去,供给百姓传颂,是相当寻常的事情。能让人们对王更加尊敬,王的个人形象也会高大起来。

    没过多久,吉尔伽美什王的新鲜事迹迅速传遍整个乌鲁克,引起人民的新一轮议论和欢呼,这么一传,连带着起初只算是外人的埃迪也出名了。

    据说——吉尔伽美什王与挚友恩奇都为了保护子民,勇敢地前去讨伐魔兽芬巴巴。在芬巴巴所占据的杉树林中,他们却遇到了另一位勇士。

    那勇士名叫埃迪,也是为讨伐伤人的芬巴巴而来。

    王与挚友抵达的时候,芬巴巴已经被勇士竭尽全力地打倒。见此,王为勇士的义举所震撼,将重伤的勇士带回乌鲁克疗伤。

    此后,待到勇士埃迪苏醒,王与他以武相交,在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后,两人都被对方的勇猛和强大折服,握手言和,成为了好友。他们的友情无比真挚,甚至让在旁观望的恩奇都也不禁感动落泪……

    “……”

    “事实大体上是这样,嗯,大概……不过,恩奇都当时是在笑,没有落泪啊?”

    “咳——行了,留给无聊的百姓娱乐的话题就说到这里吧!”

    埃迪严肃地看着吉尔伽美什。

    吉尔伽美什神色不改,显露出了“本王已经习惯被愚民们爱戴吹捧了这些说的难道不是事实?”的坦然。

    埃迪:“好哦。”

    吉尔伽美什:“唔。”

    彼此对视了一眼。

    一秒钟后,他们同时放声大笑。

    ……

    就这样,埃迪顺理成章地在乌鲁克落脚了。

    男人们之间的友情,来得就是这么直接。吉尔伽美什没问他打算什么时候离开,相当于默许乌鲁克又多了一个白吃白喝的暂住民。

    埃迪还是下定决心要追求恩奇都。

    恩奇都最开始婉拒他时提到的那名神妓,他跑去看过了,果真和恩奇都长得一模一样。

    但是,就跟他自己说的那样,他埃迪可不是肤浅的男人啊。虽说“美”是前提,但第一眼看到的感觉也很重要。

    也就是说,他坚持要专一。认定了是谁,就不会轻易换人。

    哦对了,这里必须申明,即使是认定了一个人准备丝毫不动摇地追求,埃迪也不会做出死缠烂打、让当事人感到厌烦的事情。

    埃迪做事和说话确实很直接,但他的优点也很明显。

    那就是,对于真正在意的人,他其实是很体贴的。

    恩奇都——再加上被他认定为第一号挚友的吉尔伽美什吧,认真说来,他们就是埃迪人生中最先认可的人了,当然,也是最先享受到他的“体贴”的人。

    在此之前,埃迪没有朋友,亲人就更别说了,根本就没那玩意儿。除了知道自己应该有个全世界最好看的妻子以外,他也没喜欢过谁,在乎过谁。

    就这样……

    视角暂时转到,埃迪一心想要追求的恩奇都这里。

    这段时间,恩奇都没有感到厌恶,更没有烦躁。

    这跟他本身近乎于空洞的内心有着不小的关系,但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在他确实没觉得自己被打扰,甚至,有的时候,除了一丝丝奇怪,还莫名地发现,自己的日常生活比起过去,似乎还要过得丰富一点。

    “我送你的花,喜欢吗?”

    “嗯,喜欢。”

    这个回答是实话。恩奇都喜欢植物,喜欢动物,喜欢自然中的生灵,这份喜爱还要远超于对人类的喜爱。

    “那就好。”

    就因为他的这句话,埃迪每天都给他送花。

    大多时候是当面送,而有的时候,枝叶边缘还挂着晨露的鲜花就摆放在他的窗边。

    恩奇都起初没有注意,但很快就发现了,埃迪送给他的这些花里,竟然还有一些他之前没有见过的种类。

    当他在一时的疑惑后,拿这个问题去问埃迪,得到的答案比之前预想的还要意外。

    埃迪不以为然地说:“啊,我猜了猜,觉得你见过的应该都是这个国家范围内,或者乌鲁克周围地区的花吧。所以干脆跑远了一点,去别的地方转了几圈。”

    怪不得他时常从早晨到晚上都不见踪影,回来的时候又风尘仆仆。

    他的“跑远了一点”,恐怕远的根本就不止那“一点”。

    恩奇都……紧接着就意识到,自己又无法理解,埃迪这么大费周章的行为究竟是为了什么了。

    他不能再去问埃迪,因为男人肯定会笑着说,还能为什么,是为了让你开心啊。

    可恩奇都觉得,为了让他“开心”,而采取的这种繁琐行为,根本就没有必要。

    他深知自己只是神所制造的人偶,能够懵懂醒悟,获得珍贵的友情,还有在乌鲁克生活的人们的爱戴,已经为他附加了无以伦比的价值。

    还需要得到更多吗?

    很难想象。他也不这么认为。

    他不这么认为。

    ……但是。

    在连续拿到好几捧说不出名字、但只一眼看到就觉得分外欢喜的花之后,恩奇都决定去找到埃迪。

    不去问关于有没有必要的问题了,他想问一问,这些花叫什么名字,又生长在什么地方。

    然而,这一天,恩奇都却没能在城中找到埃迪。

    倒不是因为埃迪又跑到遥远的地方去了……恩奇都在路途中,无意间从百姓的口中听到了一个奇怪的消息。

    “是‘灾祸’啊……”

    “一定是这样……有时是夜晚,有时是白天……”

    “突然……抢走……”

    恩奇都是知道不久之前祭司曾对吉尔伽美什说起的那个预言的。

    关于埃迪,也关于埃迪可能会带来的“灾祸”。

    虽说他在这里并不认为人们谈论的事物跟埃迪有关,但不知为何,心中忽有些微动。

    这时,人们发现停在街头的恩奇都了,恩奇都在他们欣喜地一拥而来时,稍显疑惑地问:“你们在说什么‘灾祸’?”

    “这个——”

    应答的话尚未说完,就有人惊呼:“来了!”

    “来了!这就来了!恩奇都大人,‘那个’,就是我们说的,会在白天……”

    唰——

    恩奇都碧绿的眸子里一下子映入了一道模糊的黑影。

    模糊,是因为黑影飞掠的速度太快,让身形变得虚化。而那道影子,又是肉眼可见地庞大,并且行动矫健,宛如一阵漆黑的狂风,笔直地俯冲下来——

    对准的目标,似乎就是人群中的绿发的少年。

    恩奇都:“……!”

    他下意识地抬手,双眼紧锁着黑影。

    人形兵器的本质让他紧绷起手臂,目光锐利,只需要一瞬——在黑影扑到他面前时,就能以最快的速度将它抓住,继而重重地甩到地面。

    然而——

    恩奇都忽然轻咦了一声。

    他的手臂仍没有放下,但动作却是强行停住,变成单纯地把胳膊向前平伸。

    那“影子”终于来了。

    是一只鹰。

    先前有多么来势汹汹,那么,现在它就有多么乖巧温顺。

    比寻常所见的鹰大了不止一圈的鹰收敛起足有半人长的肩膀,乖乖地站在了恩奇都伸出的手臂间,同时,本应骇人锐利的鹰眼眨了眨,讨好一般地缩起头,在恩奇都的脸上蹭了蹭。

    恩奇都:“……这是你的鹰吗,埃迪?”

    “啊,别在意。”

    后面的话,就不是对人,而是对鹰说的了。

    “没出息的家伙。过来,卢卡斯!”

    一个熟悉的声音就在附近悠悠地响起,却是在呵斥。

    “这家伙最喜欢美人了,这一点,比我还过分啊。”

    请求自己的父神放出天之公牛之前,伊什塔尔就从父神口中听说了一个极其普通的名字。

    那个名字的主人只是区区人类,何德何能让尊贵的神主以告诫的口吻提及?骄纵惯了的伊什塔尔并没有把那番告诫放在心上,过了一会儿就抛在了脑后。

    不过,在她真正见到那个人类的时候,倒是想起来了一点点。

    “那是不属于吾等诞生之地的异世来人,虽然只是人类,但却拥有可与低位神比拟的实力。”

    “他不被法则束缚,不被常理所限,就连人与神共有的‘死’的概念,在那个人类的身上都不存在。”

    她的父神是这样说的:“不要去管他,不要注视他,在不影响你的骄傲与荣耀的前提下,可以将他纵容。伊什塔尔,若是有一天你因你的傲慢遭到重创,那么那个有勇气对抗你的人类,就只会是他。”“

    伊什塔尔最开始确实听了这个告诫。

    在乌鲁克的神庙中,她同时看到了吉尔伽美什和那个人类。

    就事实而言,从异世过来的人类还要比吉尔伽美什强上一些,且容貌俊美,各方面都很合伊什塔尔的胃口。但她忍住了,只当做没有看到别人,向一开始的目标吉尔伽美什求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