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双保险

龙升云霄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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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大彪个子高,人也壮实,再加上还留着胡子,给人的感觉就很彪悍。

    王旭没有说话,上下打量着这个人,直到对方有些不耐烦了,才开口道:“杀过好人吗?”

    “不知道。”马大彪歪着脖子,瓮声瓮气的说道:“当年大当家的正义,劫富济贫,应该是没杀过好人。后来,加入了24师,杀没杀过就不知道了,长官有命令我就去做,没人给你解释什么。”

    有命令就去做,这话听得王旭很舒服。

    他还担心马大彪自身情况这么复杂,会是个桀骜不驯之人,没想到人还挺楞。

    二愣子好啊,戚继光练兵,就喜欢用农村人充当骨干,二愣子充当先锋。

    前者听话,好训练。

    后者愣头愣脑,不会想太多。

    这样的人,打起仗来最不要命,戚继光能镇压倭寇,还真少不了这些人的功劳。

    “你在军营里,一年的俸禄多少?”王旭抿了口茶,对着马大彪问道。

    马大彪不觉有他,诚实的回答道:“我是排长,每年有10块大洋。”

    “我一个月就给你十块大洋,我的话,你会听吗?”王旭用茶盖扫了扫茶叶末,没有喝这口茶,而是用眼角的余光看着马大彪。

    马大彪闻声大喜,拍着胸脯保证道:“一个月十块大洋,我当响马的时候都赚不了这么多,你说什么我都听。”

    “给你二十块呢?”王旭又问。

    这一次,马大彪算不过账来了,一个月二十块大洋,一年岂不是二百多块,当兵十年也没有这么多。

    想到这些年出生入死,自己也没有攒下家底来,马大彪气冲牛斗,喊道:“这么多钱,命给你都行啊!”

    “好,要的就是你这句话。”王旭重重一拍桌子,将手边的钞票拿过来,看也不看的分出一半,往前递了过去:“拿着,这是买你命的钱。”

    “哎!”马大彪不惊反喜,接过钞票撒腿就跑,喊道:“老娘,我有钱说媳妇了,咱们家不用绝后了,我们要有好日子过了!”

    马大彪跑得飞快,很快消失在了人群中。

    王旭身边的警卫,看得有点发愣,下意识的开口道:“拿这么多钱,他不会跑了吧?”

    “跑了就跑了,这点钱对我来说只是毛毛雨,要是没跑才是赚了。”王旭不缺钱,他缺的是人,忠心可靠的人。

    马大彪要不是影帝,表演技术突破天际,就是真的比较楞。

    王旭更相信是后者,因为以马大彪的经历,人聪明的话不可能只是个排长。

    要知道,这可是乱世,枪杆子里出政权。

    马大彪从军八年,就是在部队养猪,历经百战而不死,这些年也该升个团长了吧。

    而且听他的话,马大彪还给上面的干过私活,这样的人一看就是嫡系啊。可他到头来还只是个排长,要说不是长期给人背锅,打死王旭都不相信。

    “杨二狗,这个马大彪家里是什么情况?”马大彪跑了,王旭只能问向别人。

    杨二狗是本村的人,对于马大彪还是知道的,想了想开口道:“马大哥人挺好的,前两个月,隔壁村跟我们抢水井,马大哥一个人就打跑了他们十几个,可厉害了。而且我娘总是说,马大哥是孝子,让我跟马大哥学。”

    听了杨二狗的话,王旭心中更是满意,可还是奇怪道:“他人这么好,你们为什么这么怕他?”

    杨二狗答不出来了,周围人也没人说话。

    片刻之后,一个六七岁的小孩,喊道:“我爷爷说他是胡子,不是好人...”

    “胡子!”王旭明白了,原来问题出在这里。

    胡子是土话,用来形容那些山匪强盗,还有绿林好汉的贬义词。

    马大彪人再好,也是响马出身,与这些百姓是不同的。这就像我们知道,隔壁住着个抢劫犯一样,哪怕他平日里表现的再好,在我们眼中也是两个世界的人。

    “马大彪当过正规军的排长,又是多年的老兵,领导几十号人应该没问题。我的护卫队,又不是去打仗,只是运送晋察冀地区的古董,人数有个百八十人就差不多了,马大彪足以胜任。”

    王旭不在乎马大彪是不是有点楞,在乎的只是这个人脑袋实不实诚,别有太多的花花肠子就行。

    毕竟,人楞点他不怕,护卫队不是革命武装,对于统帅的要求不高。拿着枪,能跟土匪与伪军较量较量,王旭就心满意足了,最重要的反而是忠诚。

    马大彪是孝子,上面有个老娘,这就是他的弱点。

    王旭喜欢有弱点的人,弱点意味着可以掌控,这样的人才不会见财起意,拿着他的东西远走高飞。

    “王先生,谁是王先生啊?”马大彪离去不过十来分钟,就在一位老太太的陪伴下,从人群中挤了进来。

    王旭抬眼一看,老太太眼睛好像不太好,眯着眼睛费力的看着左右,一副很吃力的样子。

    “老人家,你找我?”王旭主动迎了上去,靠近了之后发现,老太太的瞳孔非常模糊,只有得了白内障的人才会这样。

    “我是大彪的娘,他拿着好多钱回家,说是你给他的工钱,有这件事吗?”马老妇人眼神不好,气色却不错,身上的衣服也挺新的。

    王旭瞧瞧周围人,发现马老妇人的衣服,比周围人强了不止一截,有点城市人的感觉。

    从这件小事上王旭就知道,马大彪是真的孝顺,换成普通的乡下百姓,有钱也舍不得给老人添衣服,乡下的老人穿衣服,大多是年轻时剩下的,一件衣服穿个十几年是常有的事。

    “大娘,我就是王先生,这钱你放心的用,都是我给大彪的。”

    王旭打蛇随棍上,随着老太太叫起了大彪,又道:“以后啊,您儿子就是我的伙计了,我是做古董行生意的,正打算成立自己的护卫队,你儿子就是护卫队的队长,一个月二十块大洋薪水。”

    “二十块大洋!”老太太喜到极限喜转悲,拉着马大彪的手臂,哭道:“娘的大彪啊,你终于有出息了,以后跟着王先生好好干,要是再让人给赶回来,你就别认我是你的娘。”

    “娘,我知道了。”马大彪知道自家老娘,说的是自己被八路军赶出来的事情。

    因为这件事,马老妇人几天没睡好觉,差点大病一场。

    马大彪当时急的,两天两夜没合眼,发誓这辈子也不吃狗肉了,吃狗肉真坏事。

    “大娘,您家里还有什么人吗?”马大彪越是在乎老娘,王旭就越是觉得,有必要将他的老娘接走。

    其实,马老妇人年纪并不大,多说也就是五十多岁,放到现代还不够退休年龄。

    只是这个时期的人,营养跟不上,也没有化妆品可以用,再加上要为生计忧愁,看上去都比较衰老。

    “家里还有一个闺女,就嫁到了柳庄村,大彪不在的时候,都是她伺候我的。”马老妇人这么一说,王旭顿时有了主意。

    他转动着手中的翡翠球,抬头看向了马大彪,开口道:“老太太的眼睛不能拖了,我在天津城,认识一个很厉害的医生,最好将你老娘接过去,没准眼睛还可以保住。而且,如果你愿意的话,你妹妹一家也可以跟过去,我在那边也有生意,在我身边讨饭吃,总比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好。”

    “好,这个好...”马大彪赶紧点头答应,丝毫没有认识到,自己的亲人去了天津城,他的把柄就落在王旭手中了。

    王旭满意的笑了笑,先小人后君子,马老妇人就是他的双保险。

    当然了,话又说回来,只要马大彪好好跟他干,老太太何尝不是享受荣华富贵去了,难道王旭还能亏待他们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