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一章 不易

弄雪天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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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菜瓜甩下这句话扭头就走,他忙着要读书学习,可不想把宝贵的时间花费到外人身上去,和孙月如,王秀不同,菜瓜读的是医学院,本科五年,他还想继续深造,硕博连读,最好出国学习。

    因为他确实聪明,也很努力,不怕苦不怕累,教授对他非常器重,前阵子带着他在协和医院实习,如今在神外,忙得不可开交,一门心思打算学成之后就投奔自家小方老师的亲爹,听说那位也打算开一家医院。

    这一次他回家,只是因为想接他姑父去京城,找专家再做一次检查。

    如果不是为了姑父,他绝对没有空回来。

    菜瓜紧紧跟在自家小方老师后面,小声道:“老师,你说我的存款有三万多了,是不是真的?”

    方若华翻了个白眼:“足够你姑父治病用,不够的话老师借你。”

    菜瓜嘿嘿一乐:“我就是从来没有过那么多钱!”

    前几年在京城,菜瓜,孙月如和王秀都把自己的零花钱,但凡能攒下来的钱全拿去让方若华存着,后来小方老师投资理财,也就连带着拿他们的小金库一起理财。

    菜瓜是赚得最多的一个,当初读高中时,菜瓜就看到爷爷被小方老师带着赚得盆满钵满,是最信任自家老师赚钱能力的一个,不光是零花钱,就是平时赚的奖学金,他也省吃俭用都攒下来让老师帮着投资,数年下来果然翻了几十倍,简直和抢钱也相差不大!

    师生二人和那位外国来的专家费力克斯施施然离去,王月英愣了半天,心口绞痛,脑子里也嗡嗡作响,太阳穴胀痛的厉害,困扰了她好些年的碎片式的记忆再一次左突右冲,让她额头上瞬间冒出细细密密的汗珠来。

    “该死!”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这么难受,只是看到方若华这个人,心里就突突起来。

    或许是因为……茂林哥曾经娶过她?

    “不对,她不该在京城,不该读大学……她应该,应该……”

    王月英猛地一拍自己的头,皱眉,又来了!

    已经忘了是从几年前开始,大概是她和茂林哥离婚之后不久,她偶尔会有莫名其妙的幻觉,经常夜不能寐,被噩梦吓醒。

    尤其是看到什么人或者听到什么事,就会在脑海中冒出一些东西。

    那幻觉很奇怪,像是一些自己的记忆碎片,但是模模糊糊,非常不清楚,偶尔有一点清楚的,她好像在和人打架,应该说很多人在痛殴她,那种痛楚特别清晰,但也只有痛楚清晰了。

    可是王月英知道,她没有那么被人打过,而且幻觉里自己浓妆艳抹,花着一张大花脸,但事实上却是她从没有那么化过妆,虽然她的五官平平无奇,但她一点也不觉得长相妖娆是什么好事,人生短短数十年,红颜易老,长得再好看最终也不过是枯骨罢了,还是灵魂更重要。

    她一直想做的都是一个真正拥有灵魂的女人。

    那些像碎片一样幻觉经常时不时就出现,王月英渐渐适应了,但偶尔还是觉得非常困扰,这些东西总会让她在一些莫名其妙的地方变得很暴躁。

    就像她每次出现在前任婆婆面前时,她有时候觉得应该和她和平相处,有时候却又从心底深处涌现出疲惫和厌恶,种种莫名的情绪让人崩溃。

    王月英有些烦闷,深吸了口气,还是手忙脚乱地收拾地上筐里的头花,挑起来走人。

    这一筐头花和各类小饰品压在肩膀上,沉甸甸的。

    前两年她靠着头花很是赚了一笔,但是最近生意越来越难做,村子里富贵人家越发多,根本就看不上这些小东西,精致的她又进不起货,去年还被人骗了一笔钱,弄得捉襟见肘。

    要说不来大王庄卖这些东西,她又不知道该去什么地方卖!

    县城里有百货大楼,还如雨后春笋一般开起了不少小铺子,比她有眼光,比她会做生意的人比比皆是,唯独大王庄这个新近才富裕起来的村子,还没有被人重视,卖东西也容易。

    没有见到方若华之前,她到还算满足,比起以前的日子真是好过太多,可今天见到她,她却忽然不甘心起来。

    她不想汲汲营营地当个个体户,她是想要钱,但是更想要的是体面,她想读大学,以后坐在办公室里工作,人人敬仰。

    但是,她终于知道考大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每日奔波,早就把课本知识抛到了脑后,而考题是越来越难,她却越来越没有精力读书,又考了两年,连连折戟沉沙,连个大专都没有考上!

    王月英慢吞吞地走在村子里的小径上,有些忧愁,也有些无奈,举目望去,村民们到是乐呵的很,陶醉于现在的生活富足。

    “哼。”

    她可不会这么没有追求,自己终于回到县城,进入纺织厂工作,户口也迁出来,变成正正经经的城里人,这些大字不识几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们能比?

    加快脚步朝着村口走去,公交车的末班车快要到发车时间,她必须抓紧。

    行至村口不远处,忽然兜头罩下来一麻袋,王月英欲要大声呼喊,一时却呼吸阻滞,一声也发布出来,眼前一黑,就此昏死过去。

    夕阳西下,云层浓厚,想来晚上是个阴天。

    菜瓜回去和家里人团聚,方若华被想绝鼎美食想了许久的申长胜逮了个正着,只好陪着这两个表兄弟坐在混入食堂后厨。

    三个人坐在石桌前面,连茶水也懒得喝一口,不多时,老厨子步履蹒跚地从厨房里出来,手里端着一个黑色的陶瓷大盆,直接往桌子上一放。

    盆上的盖子一掀开,汤汁居然还微滚,鱼肉亮白,一丝丝不算浓郁,却勾人的香味从鼻子一直烫到肺腑,申长胜还没伸手,秦明就迫不及待地夹了一筷子进嘴。

    那滋味在舌尖上炸开,秦明眯着眼睛满脸陶醉,申长胜瞪了他一眼,也赶紧吃了一口,面无表情地闭着嘴,一时不忍心咽下去,良久才道:“鲜!”

    可不就是这一个鲜字!

    方若华失笑,转头道:“赵老,这可是孙老的罗非鱼,你小心回头被套麻袋。”

    “啊?你说什么?”

    老厨子又变得老眼昏花,耳朵还聋,什么都听不见。

    方若华挑挑眉,低下头吃鱼,唔,果然鲜美好吃。

    吃饱喝足,告别了老眼昏花,唯独颠勺的时候比个壮年男人还孔武有力的老厨子,方若华就领着两个吃货溜溜达达地返回村里的招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