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六十八章 奔跑吧,乞丐

程砚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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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堂内,瘦高个和老头沉默半响。

    许久后,老头苦笑,“我算是知道你未来老丈人派两个笑脸来什么意思了,伸手不打笑脸人么。”

    被俩笑脸撞倒的乞丐有些懵,趴在台阶下挺长时间。

    余生刚要起身去看看人有没有事儿,见里正打着把破伞出现在他身边。

    “老兄,你没事儿吧?“里正俯身刚要把人扶起来,见老乞丐一个鲤鱼打挺站起身,利索的简直不像乞丐。

    “老子倒是长斗鸡眼了,架不住你们俩鳖孙眼瞎啊。“老乞丐对着俩笑脸人消失的背影骂道,奈何他们没听见。

    乞丐这才回过头斗落身上的泥水,对里正道:“我没事儿,就是可惜我这碗了。”他一脸惋惜的看着脚下的碎片。

    里正顺着他的目光看下去,见碗的碎片洁白如雪,上面印着青花,看着就价值不菲,“这碗很珍贵吧?“

    “当然珍贵了,这可是我吃饭的家伙。”老乞丐说。“为了买这样一直碗,耗费了我乞讨以来的所有积蓄,二十贯呢。“

    里正抬头惊讶的看着他,“多少?二十贯!一只碗?”

    “是啊。”老乞丐蹲下身子捡起破碗碎片,顺手扔到旁边的野地里,以免割伤来往的路人,”够珍贵吧?那俩缺德的玩意儿。“

    “不是,我是说二十贯,你买了一只碗?!“里正很不能理解的说,”你用那些钱随便置办些东西,也不用当乞丐吧?“

    二十贯,里正现在自己都没攒这么多钱,这乞丐居然用来买了一个碗,就这脑回路,难怪要当乞丐。

    “你懂什么?“乞丐站起来,鄙视的看着里正,”这叫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里正被噎的无话可说,见乞丐抬脚要进客栈,忙跟上去问道:“当乞丐这么挣钱嘛?你居然攒了二十贯。”

    “当乞丐挣钱也不挣钱,这是个有门道的行当,不是你们普通人能做得了的。”乞丐得意的说。

    里正只是问一下,倒不时真要去当乞丐。

    他对迎上来的余生说:“小鱼儿,改日给我也备一个碗,实在挣不上钱的时候我也去讨饭。”

    “哟,您还没去要饭呢,就先利其器了。”余生调侃。

    “不是随便找一个碗就利其器的,我那碗不是寻常的碗,它出自巧匠……”乞丐说到这儿停住了,他见到了客栈桌子上摆着的碗。

    “哎呦,这是好碗呐。”乞丐健步如飞,向坐在最靠门口的司幽一桌子冲去,伸手就要去捞盛饭的一只碗。

    司幽动作比乞丐还快,手一挥,奔跑的乞丐虽然还在跑,但如同呆在跑步机上,怎么也跑不前了。

    女司幽翠花翻了个白眼,看着乞丐那一身脏的不忍直视,上面还全是泥水的褴褛衣衫,嫌弃道:“想要碗,自己点饭去。”

    “姑娘,你这话就不对了,吾乃乞丐,向来讨饭为生,岂有买饭的道理?“奔跑中的乞丐说。

    他伸出手,脸立刻变的凄凉,眼神哀婉,语气也成了讨饭时祈求的语气,“姑娘,可怜,可怜老汉,三天没吃饭了,施舍点饭吃吧。”

    旁边的里正看的目瞪口呆,这脸变化之快,语气之生动,态度之专业,真不是普通人能干的。

    “去,去。”女司幽深怕乞丐的脏手坏了兴致,一挥手,正在奔跑的乞丐身子横移到柜台旁边,依旧在不停的奔跑。

    “嘿,姑娘,你不施舍,你也不用为难老汉啊。”乞丐低下头盯着自己的脚,“哎,我怎么停不下来。”

    乞丐不只是身子脏的惨不忍睹,身上的味道也不是很好闻,为了不耽误客栈的厨艺,余生出口了。

    他把酒葫芦丢给富难,让他去给里正打酒,“我说,这位大爷,你要是没钱吃饭,我给你找个凉快地儿呆着去。”

    在余生说话时,老乞丐正想尽法子让自己停下来,只是双腿不停的使唤,一直奔跑着,他上半身使劲了浑身解数也停不下来。

    余生这样说话也不方便,站在老乞丐面前:“你要是讨饭,待会儿我把剩饭给你留下,够你美美的吃上一顿了。”

    因为烧菜美味的缘故,客人一般剩不下什么菜,说是剩下,其实是余生在自己人做饭时多做了一些。

    平日里小孙子那些毛孩子常来客栈解馋,吃到的那些剩饭全是这么来的。

    “谁说我没钱?”余生的话刚说完,正在奔跑的老乞丐立刻不高兴了。

    “有钱?”余生的态度立刻好许多,“有钱就好办,你吃什么,我马上去做。”

    “我虽然有钱,但我不买饭。“乞丐说的理直气壮,”讨饭是我的事业,我不能付钱买饭砸了我在这行当的招牌。“

    余生无语了,他对司幽摆了摆手,“麻烦帮我把他丢到外面屋檐下奔跑,让他怀念一下失去的青春。”

    司幽乐于助人,随手一挥,让乞丐身子直接飞到外面屋檐下,“哒哒“的奔跑起来。

    里正接过富难递过来的酒葫芦,出客栈的时候不忘劝他,“你说你,都混成这样子了,还不掏钱吃顿好的。“

    “你不懂,正所谓不疯魔不成活,若想在乞丐的行当里高人一等,胜人一筹,必须对自己严格要求。“乞丐气喘吁吁的说。

    “你…”里正鄙视一下老乞丐的智商,打着他的颇油纸伞回去了,现在里正不羡慕乞丐挣钱多了。

    客栈空气立刻好许多。

    一直看热闹的的老头这才指着长腿的杯子问瘦高个:“对了,这酒樽是不是生病了?它饮过的酒与饮前的酒无差呀。”

    瘦高个一怔,“不会吧?”

    他放开在手里一直挣扎着,拼命想要去酒碗里饮酒的长腿酒樽,在它将自己填满后,瘦高个尝了一口。

    他又尝酒碗里的酒一口,“哎,奇怪了,是没差。”

    往日里的酒,但凡被长腿的酒樽饮过后,酒味都要更纯正一些,这也是雌雄酒杯的独特之处,只是不知今日为何不行了。

    “客栈里的酒不浑,不需要你的酒樽过滤,酒味自然无差。“饮着忘忧酒的清姨回头,问瘦高个,”你娘还好吧,好些日子不见了。”

    瘦高个一怔,“你,你认识我娘?她,她身子很硬朗。“

    清姨还没回答,长腿的酒樽已经跳起来“唧唧喳喳“的向清姨打招呼了。

    “认识。“清姨回过头继续品酒,她对余生说,”你娘以前喝些浑酒的时候,常借他们家的杯子。“

    余生点了点头。

    这时,换了衣裳的白高兴端着酒菜出来了,见瘦高个的桌子只剩下两个人,问道:“你们还用饭吗?”

    “用。“老头说,顺便回过头说,“刚才那乞丐帮我们骂的痛快了,这顿饭,我们请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