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4章 好枪

纳兰如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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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傍晚,紫峰大厦某射击训练室里。

    一位身穿着迷彩军服的中年军人,手握着一把银白色的手枪,瞄准了不远处的靶心。

    微弱的灯光下,他肩章上的两杠一星,显得极为显眼。

    他微眯着眼睛,目光透过手枪上的准线,瞄准了靶心的位置,伴随着手指扣动扳机,只听得“砰!~”的一声枪响,一颗十二点七毫米口径的达姆弹,在枪膛中发出一阵剧烈的震荡之后,击穿空气,朝着靶心飞速射去,在不到一秒钟的时间里,击穿枪靶,在靶上留下了一个花生般大小的黑洞。

    陈德容望着那偏离了靶心几厘米的黑洞,却并没有表现出失望的神情,虽然没有命中靶心,但是,他却显得有些激动。

    原来刚才在射击之前,他凭借多年的射击经验,推断出,口径越大的手枪,出膛的速度应该越快,后坐力的反冲更强,在射击的时候,枪口会有一个很大的向上抬的力量,如果控制不好的话,很容易就会把子弹射高了。

    所以,在他刚才射击的时候,故意的往下压了一下,然而,当子弹射出的那一刹那,他却惊讶的发现这把手枪的后坐力出奇的小,甚至不如我们点三八口径手枪后坐力大,所以他很兴奋。

    后坐力小了,就意味着手枪的可控性更强,就会更容易被驾驭,射击的精度也会越高,而且,在保证威力的情况下,又能保证射击精度的话,那无疑是最完美的组合。

    陈德容只射了一枪,就对这款沙漠之鹰充满了好感,他迫不及待的开了第二枪,这一枪他下压的力量明显小了许多,伴随着一声枪响,达姆弹沿着一条近乎于完美的直线,直接命中了五十米开外的靶心,不偏不倚,正好从靶心穿过。

    陈德容并没有惊喜,他又接连开了三枪,而这三枪,除了最后一枪偏离了靶心,射高了一点之外,其余的两枪全部从靶心穿过,丝毫不差。

    “好枪!~”陈德容射完之后,不由得赞出了声,他好久没有这么痛快的射过了,今天射的好爽,好舒服。

    陈德容拿起桌上的擦布,仔细的擦拭着枪身,这枪身虽然是银白色的,但是,从金属的质感来看,却又似乎跟普通的金属不同,这种金属的质地很坚硬,坚硬的如同钛合金一样,给人一种非常踏实的质感。

    除此之外,在射击之后,枪管并没有发烫,反倒是如同之前一样,有些冰凉的感觉。

    陈德容觉得很奇怪,这明显违反了物理常识,要知道每一颗子弹的弹壳里都填满了火药,在射击的时候,撞针激活火药,火药在弹壳里发生剧烈爆炸,释放出强大的热量与动能,才可以让子弹获得更高的初速。

    不管是哪种子弹,在射击的过程中,都是对枪管的一种暴力破坏,每射击一次,枪管的温度都会上升,一般的步枪,如果保养得当,也不过只有几千发子弹的寿命。

    而像一二五毫米的坦克炮,寿命更短,只有几百发,而对于四百零六毫米的战列舰主炮,更是可怜的只有一百三十发的寿命,如果射击超过一百三十次,就会有炸膛的危险。

    当然了,十二点七毫米口径的手枪枪管,自然是不能跟装药量几百公斤的四百零口毫米的战列舰主炮相提并论的,但是,即便是一颗小小的子弹,装药量也足有几十克之多,威力相当于一个二踢脚。

    也许有人认为二踢脚的威力不大,那是因为在空旷的地方,如果把二踢脚限制在十二点七毫米的枪管里的话,恐怕就没有人会觉得它威力小了。

    一个鞭炮在铁管里爆炸,都会让铁管升温,更何况是子弹呢?

    按理说,手枪连射几枪之后,温度至少也会提升十几度,至少用手摸上去可以感受得到微微发烫,可是,陈德容在触摸到沙漠之鹰枪身的时候,竟是没有感受到丝毫的温差,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难道手枪有冷却装置吗?

    陈德容将沙漠之鹰举过头顶,在灯光下仔细的研究,然而这把沙漠之鹰看上去并没有特殊的地方,一切都中规中矩,跟普通的沙漠之鹰几乎没有什么区别。

    陈德容觉得也许是这把枪的材质比较好,或许这把枪是产自德国,德国产品的质量,那是毋庸置疑的,全世界都公认,或许是因为质量好,所以没有感受到温差,如果继续射击的话,枪管的温度应该会有明显的变化。

    陈德容如此想着,重新将手枪对准了靶心。

    这次他连开数枪,本想把子弹打光,可是,当他不停的扣动扳机的时候,却惊讶的发现,子弹似乎是永远也打不光一样,一连几十枪下去,居然还能继续打,仿佛弹夹里有无穷无尽的子弹一样。

    陈德容一连开了几十枪,直到手腕被震得酸涩难忍的时候,他才终于停了手。

    他卸下弹夹,仔细一看,弹夹里竟然装满了子弹,但是,这些子弹并不能被卸下来,而且,从口径来看,似乎跟其他的手枪也不兼容,这似乎是一种特制的弹夹。

    陈德容将弹夹重新装回手枪里,再次射击了几枪之后,用手再去摸枪管,而枪管依然是冰冷如初,仿佛根本没有动过。

    陈德容这才明白过来,之前的陆航团战士说的一点没错,这果然是一个无限子弹的沙漠之鹰,简直就是黑科技的存在。

    “好枪!~端的是一把好枪!~”陈德容欣喜地说道,他已经做了一个决定,这把枪,他要了,不管是出于对枪械的喜爱,还是对于这把枪强大的威力和性能,都值得他好好收藏。

    陈德容给陆航团的战士打去了电话,他没有拐弯抹角,直言不讳的跟那位战士说:“你的枪交公了,我要了!”

    说完之后,他也不等对方的回应,就挂掉了电话。

    那陆航团的战士苦笑着摇了摇头,只好听从了团长的命令。

    在团部里面,团长就是天,他的话谁还敢不听?

    别说是一把手枪,就是一门炮,他说要了,也没人敢说半个不字……